关于做好2008年度政工职评事情的通知
来源 :校委员会组织部
作者 :超等治理员
时间 :2008-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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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工商组字[2008]4号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分: 为进一步做好28圈政工职评事情,建设一支政治理论素质过硬,具有较高专业知识水平和较强事情能力的思想政治事情者步队,凭据北京市思想政治事情专业职务评定事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08年全市企事业单位政工职评事情的通知》(京政职办[2008]1号)文件精神,凭据北京市委教育工委政工职评办公室的事情要求,现将有关事情安排通知如下: 一、有关政工职评政策 1、严格掌握参评规模。2007年12月31日以前治理离退休手续和2008年7月31日以后调入政工专业岗位的人员,不加入2008年政工专业职务评定。现岗位为非政工专业岗位的人员一律不得参评。参评人员学历和专业年限盘算的截止日期为2008年7月31日。 2、申报或晋升高、中、初级政工专业职务的划定学历划分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不具备划定学历的人员,一般不得申报相应层次的政工专业职务。 3、晋升政工专业职务,应按履职年限的划定逐级申报,一般不得越级申报。已往从未获得专业职务的人员应从初级专业职务开始申报。学历和专业年限已抵达高级政工师条件的人员,可直接申报政工师,待履职年限期满后,再申报高级政工师。 4、不具备划定学历或履职年限不敷,但业绩突出的人员,申报或晋升中、高级政工专业职务,必须凭据破格申报的划定掌握。由学校政工职评办公室凭据破格条件严格审查,提前报上级审批。 5、1960年1月1日(含1月1日)以后出生,申报中、高级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须加入盘算机考试;1978年9月1日(含9月1日)以后加入事情,申报中、高级政工职务的人员,须加入外语考试。申报学历为非思想政治事情专业的人员,须加入市政工职评办公室组织的思想政治事情专业知识考试,考试及格后,取得申报资格。 政工专业具体为:思想政治教育、党政干部基础、政治理论、政治教育专业。除此之外的均属非政工专业。 6、申报或晋升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应完成划定学时的继续教育。凡未加入由市政工职评办公室集中统一组织的24学时继续教育培训的,当年不得申报中级以上政工专业职务。 二、具体事情安排 1、申报政工专业职务,由自己提出申请,填写《政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请表》,于2008年4月25日前交组织部。 2、组织部进行资格审查。通事后,申报人按要求准备申报质料(除种种证书、获奖证明外,均需报送电子版),并于2008年5月5日前将完整的申报质料交组织部。 3、申报各级政工专业职务人员均须提交以下证明质料或有关质料的复印件: ①《思想政治事情人员专业职务申报表》(须用电子表格凭据统一花样A4纸双面打印并签名,但不得改变表格内容) ②学历证书 ③考试及格证书、继续教育证书 ④在思想政治事情方面获得的种种奖励或结果的证明质料 申报中、高级以上政工专业职务的人员,需提交现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复印件、一篇为申报政工专业职务而撰写的思想政治事情方面的答辩说文(3000字左右,一式三份,带答辩说文封面),以及担当现专业职务以来自己已正式宣布的在思想政治事情方面的代表作品(中级为一至二篇,高级为二至三篇)。 三、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分要高度重视政工职评事情,实时通知有关人员,认真做好政工专业职务的申报和考核推荐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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